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寄予极大期望,给予极大信任,提出严格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
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都把忠诚摆在首位。
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对党绝对忠诚是刻印在纪检监察机关骨子里的基因血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回望历史,党的五大第一次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初衷就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位同志,有8位先后牺牲,无一人叛党投敌。纪检监察机关的忠诚基因代代相传,从成立初期要求“忠实刻苦”,到新中国成立后强调“忠实可靠”,从改革开放之初要求“政治坚强”,到新时代强调“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不变。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忠诚”做过许多深刻论述,为“对党忠诚”注入更加丰富的内涵。“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对党忠诚是对理想信念坚定的最好诠释”……习近平总书记还深入阐述和平时期检验党员干部是不是对党忠诚的明确标准。比如,能不能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能不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能不能坚持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等等,都是对党忠诚的直接检验。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恪守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有过专门论述。“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饱含着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殷殷嘱托、切切期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明确而具体,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忠诚提供了根本指引。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忠诚,核心是忠诚于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不懈奋斗;忠诚于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坚定维护党章和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与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具体到今天,就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新时代新征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重温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光辉历程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秉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忠诚可靠,不负党和人民重托。
“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支队伍的要求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谈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字字句句都蕴含着“更高”“更严”的要求。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次年在七次全会上要求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对纪检监察机关走在前、带好头、做榜样寄予厚望。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鲜明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对于这支铁军,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标杆”“表率”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体悟“更高”“更严”所包含的信任和期待,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清醒,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系统观念,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坚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模范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调必须带头尊崇党章,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尊崇、维护党章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章权威树起来,发挥党章在管党治党建设党中的根本作用。
带头强化自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这支队伍充满期待,寄托着捍卫党纪国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厚重期望。可以说,纪检监察机关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出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和信用的损害要比普通党员大得多。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彻底的毫不妥协的自我革命精神,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带头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权作为治权之权,尤其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鲜明提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在2021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一个“最”字,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高标准、严要求提升至全新高度,也更加彰显做好自身约束和监督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能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新时代十年来,从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到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纪委工作条例,加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配套制度,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推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多次提出“健全内控机制”。实践中,无论是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制约的工作机制,还是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构建审查调查标准化体系,抑或是建立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制度,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管住纪检监察权这把“利剑”,一方面要靠眼里不容沙子的忠诚和严格强化自我监督,同时也要以开诚布公的胸怀和自信接受外部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带头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特约监察员制度,让特约监察员走进机关、列席纪委全会、参加调研,主动接受其监督。自上而下、依法有序开展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还公开工作流程,第一时间发布审查调查信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这些都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要坚持用好这些制度举措,与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形成合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
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行为底线。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也绝非净土,同样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很容易被“围猎”。
“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呢?”早在2014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给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在一年后的五次全会上要求清理好门户,彰显了对这支队伍的清醒认识和严格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恪守清正廉洁保持了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照别人更照自己,不能只照他人、不照自己”,要求“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谆谆教诲、殷殷嘱托,饱含深情、寄予厚望,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自身廉洁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号令如山,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决不护短遮丑。在清除害群之马的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研判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加强关键环节管控。通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蚀、防“围猎”的思想堤坝。通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肌体健康。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对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自我革命”,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走好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决防范被“围猎”,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治“灯下黑”。
今年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开展教育整顿,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真正做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推进纪律建设。新时代十年将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取得历史性成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指引的。这一重要思想有着深刻内涵,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新境界,需要我们深刻领会,不断提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纪律的性质和使命
我们党的纪律的性质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世界上各种社会政治组织、各类政党都有其纪律,但它们的纪律都是维护小团体利益,从而为少数人服务的。与此形成鲜明的对照,我们党的纪律体现“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的原则,落实“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要求,是确保全体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纪律。换句话说,资产阶级政党或者其他政党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其纪律也具有维护少数人利益的性质,而无产阶级政党是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其纪律也具有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性质,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纪律。党的纪律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党的纪律约束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维护的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它是党的事情,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纪律具有纯粹的“正外部性”,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来说是铁一般的约束,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是钢一般的保护。党的纪律所体现的党性和人民性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实现高度统一。这是我们党的纪律的正义之所在、遵守党的纪律的正道之所在、执行党的纪律的正气之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铁的纪律之所以成为我们党的鲜明特征,在于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不移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已经走过了一百零二年奋斗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党从成立之时五十多名党员,用二十八年时间战胜国内反动势力和外来侵略者,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的纪律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党执掌国家政权之时,国家一穷二白,人民生活困苦,内有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破坏、外有国际反动势力的围堵,能够迅速巩固新中国政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确立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巩固国防,实现深刻社会变革,铁的纪律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党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面对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人民温饱问题严重、发展远远落后于世界的状况,能够果断纠正“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拨乱反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成功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大踏步赶上时代,铁的纪律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一系列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审时度势、果敢抉择,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保障作用更加充分有力。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加强了,党和人民事业就发展顺利;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就遭遇挫折。保障党的使命达成始终是党的纪律的使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其艰巨性复杂性在任何意义上都不低于党已经完成的使命任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难就难在“全面”,这意味着我们党和人民事业已经到了系统集成阶段,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局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对全局的影响都要大于以往。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强调“四个意识”,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而且是党和人民事业系统集成的必然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持系统观念既要靠自觉,也要靠纪律。要通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保驾护航。
新时代十年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成就
新时代十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从抓作风建设入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让纪律全面严起来,为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出纪律建设的概念,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但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党的纪律建设”概念是第一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都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党的纪律建设逐步取得丰硕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重要经验,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突出了纪律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形成以六项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纪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新时代十年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首要。同时,把党的纪律概括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丰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内容,形成了以六项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纪律体系,这一体系逻辑清晰、重点明确,突出政党特色和纪律特点,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记得住、守得牢,利于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严格监督执纪,突出党的先锋队性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这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纪严于法,彰显了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高要求,表明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就不能做的鲜明态度,强调党员必须承担比普通公民更重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决心。为了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党章规定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从而使把党的纪律挺在国家法律前面有了具体路径,形成了依据党纪国法管党治党的综合效应。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先锋队、先锋战士就要有先锋的样子,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经成为打造这支先锋队和九千八百多万先锋战士的利器。
统筹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制定,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经过新时代十年的努力,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些党内法规在各领域、各层面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行为准则、工作要求,既规定必须做到的,又规定不得做的,构成了党的纪律的实体要求。党纪处分条例全面整合了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按照六项纪律的分类,全面界定了各种违反纪律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纪律处分,从纪律的角度为党章和党内准则、党内法规的执行提供保障。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内法规建设本质上是国家根本领导制度的建设,党的纪律为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各级党组织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职能部门责任等责任格局,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把管党治党责任切实落到实处。为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实现纪法贯通,党中央部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制度、派驻制度等,纪律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彰显。
新时代十年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的革命性锻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纪律全面严起来、硬起来,增强了全党的党性,改进了党的作风,纯洁了党的肌体,深得党心民心,有力地保障了党的全面领导,有力地保障了全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新征程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重大命题,部署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大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以铁的纪律作为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把政治纪律作为打头、管总的纪律,确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目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全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明组织纪律,提升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我们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来自党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九千八百多万名党员组织纪律强就是不可战胜的力量,组织纪律松懈就会既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严明组织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全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组织观念,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团结统一带领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
严明廉洁纪律,保持党的清廉本色。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这是党的先进性所在。这种先进性必须以纯洁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严明党的廉洁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全体党员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
严明群众纪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脱离群众是我们党面临的四种危险之一,关系到党的本质底色和生命力。严明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党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党的历史伟业是干出来的,担当作为、勤政为民,守正创新、艰苦奋斗,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严明党的工作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党的工作正常开展,讲规矩、守纪律,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力度治“庸”、治“懒”、治“散”、治“拖”、治“浮”,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出良好的社会政治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明生活纪律,维护党的良好形象。我们党的形象是通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体现出来的。一个人入党之后,其个人道德品格就不再是个人的事情,也不再是一般社会道德问题,而是关乎党的形象问题。严明党的生活纪律,最根本的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个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养成优秀个人品德,树立良好家风家教,真正成为一名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