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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 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日期:2023-09-12 访问量:387

9月6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召开。会后,兴山县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安排部署会议,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县委书记曹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深入领会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排污管控、农村秸秆焚烧、畜禽粪污处理等方面多下功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做好生态农业、绿色工业、文旅康养三篇文章,加快推进磷酸铁锂、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会议强调,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统筹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既要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动真碰硬抓整改,又要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留隐患。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等工作要求,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各行业、各领域进行全覆盖式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切实消除各类环境隐患,加快推动兴山新一轮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贡献兴山力量。